近日,无锡实施了关于应付新型冠状病毒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反对企业共渡难关确保经济稳定运营的政策意见,对受到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和参予防疫物资生产的中小企业,在法律、税务、金融等多个方面展开帮扶。以下是措施全文:为了解秉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极力输掉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最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大力应付疫情给企业生产经营导致的艰难,忠诚企业信心、共渡发展考验,有效地确保全市经济稳定运营,兹制订以下政策意见。一、减少企业运营成本1.减少企业水电气等要素成本。继续执行《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减少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增进经济稳定身体健康发展的实行意见》(锡委放〔2016〕30号)中减少企业水电气等要素价格的涉及政策条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资委、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集团,市自来水公司、无锡供电公司、华润燃气公司)2.推迟交纳税款。对不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艰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人,依法办理推迟申报。对确实类似艰难而无法如期交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人,依法办理推迟交纳税款,最久不多达3个月。个体定期定额户在我市实行疫情防控一级号召措施期间,因防疫必须停止经营活动的,可根据实际歇业时间向主管税务机关明确提出歇业申请人;在疫情期间如实际经营额、所得额倒数纳税期高于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明确提出新的核定定额。(责任单位:市税务局)3.免除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至疫情完结,不受疫情影响交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实艰难的企业,可申请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艰难免除。(责任单位:市税务局、财政局)4.阶段性减少企业医疗保险缴付比例。职工补足医疗保险单位缴付比例阶段性降到0.2%,继续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付比例降到7%的政策沿袭继续执行。(责任单位:市医保局)5.缓缴社会保险费。对不受疫情影响,无力足额交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申请人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酬劳,缓缴期最久6个月,缓缴期间不附加费滞纳金。缓缴届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自2020年1月起,没能及时办理参保缴付的灵活性低收入人员,可在疫情完结后3个月内手续,手续已完成后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税务局)6.免除中小企业房租。本市国有企业所有的商铺、厂房、写字楼业主(房东),对不受疫情影响经营艰难的中小企业租户(不含个体租户),根据实际情况,减免1-3个月租金。反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对经营艰难的中小企业租户(不含个体租户),减免1-3个月租金。对在疫情期间为租用的中小企业免除租金的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基地等各类载体,优先不予政策扶植。提倡其他经营用房业主(房东)亦须免除不受疫情影响经营艰难租户的租金。(责任单位:市国资委、财政局、科技局、涉及行政事业单位,各市(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7.实行残疾人低收入保障金免除。对不受疫情影响的本市企业,其员工2000人以下部分在疫情期间减免残疾人低收入保障金。(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税务局、残联)二、特大金融反对力度8.增大企业信贷供给。对不受疫情影响遇到困难的企业,各金融机构不得随便抽贷、断贷、压贷;对届满偿还艰难的,可不予展期或续贷。